如今各大藥店的低價藥基本斷貨 供圖/CFP
  本報訊(記者 劉洋)昨天上午,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八部委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今後我國將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產經營者在一定標準內根據生產和市場情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同時,《意見》鼓勵醫生使用低價藥,並對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試點國家定點生產、統一定價。
  生產企業“入不敷出”低價藥面臨消失
  根據原國家計委2000年發佈的《關於改革藥品價格管理的意見》,我國藥品價格管理形式分為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列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及其他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少量特殊藥品,實行政府定價,並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最高零售價格。因此,藥品零售單位(含醫療機構)不能突破這一最高零售價。
  然而,由於原材料價格猛漲、水電人力等一系列原因,一批藥品生產企業面臨“入不敷出”的生產困境,四五塊錢的甲巰咪唑、一塊五的金黴素眼藥膏、左氧氟沙星氯化鈉註射劑等一批物美價廉、臨床使用需求大的藥品,近年來面臨著越發嚴重的短缺情況,甚至面臨消失的困境。
  取消最高零售限價 生產企業可調整價格
  為解決這一問題,此次《意見》在改進價格管理方面提出,國家發改委將從政府定價範圍內遴選確定國家低價藥品清單,並實施動態調整。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取消針對藥品具體品種的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產經營者在藥品使用的日均費用標準內,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行執行或調整零售價格,保障合理利潤。
  記者從發佈會上瞭解到,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確定具體的國家低價藥品清單,及不同藥品的日均費用控制標準,預計將在今年上半年正式發佈。
  短缺藥品將建常態儲備制度
  在採購方面,《意見》規定,對於納入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今後省級藥品集中採購機構要將具備資質條件的生產企業信息直接掛在網上,由醫療機構自行網上採購,陽光交易。生產企業擇優選擇配送企業,保證配送企業經營利益,確保配送到位。
  同時,為保證短缺藥品儲備,《意見》要求建立中央和地方兩級常態短缺藥品儲備。
  名詞解釋
  日均費用標準
  日均費用是指,根據藥品使用說明書中提到的藥品用法、用量,摺合出每人每日用藥費用金額。例如某種一天服用三次、一次服用兩片的片劑,一天服用量是六片,按照零售價格一片是兩毛錢來計算共花費1.2元。如果今後政府將日均費用標準控制在3塊錢,那麼取消最高零售價後,生產經營這種片劑的單位定價也不能超過3元錢。
  調查
  各大藥店難覓低價藥蹤跡
  作為治療甲亢的國產藥品“他巴唑”,從去年中旬開始,全國各地脫銷情況曾多次被媒體報道。今年1月份,國家衛計委再次為保障甲巰咪唑生產供應發佈通知,要求各地抓緊協調解決本地區甲巰咪唑供應短缺問題,甲巰咪唑原料和製劑定點生產企業做好正常生產供應工作。
  然而市場的情況究竟如何?是否滿足了臨床用藥需求?記者昨天下午再次對北京市各大藥店“他巴唑”銷售情況進行調查,發現目前在北京不少藥店,想要買到廉價的“他巴唑”仍然十分困難。超過10家藥店銷售人員均表示,這種藥品已缺貨很久,市面上很難見到,甚至不少藥店內連其他進口替代藥品都鮮見身影。在國大藥房某連鎖店,銷售人員推薦記者購買一款德國生產的“他巴唑”替代藥品“優甲樂”,而這種38.9元100片的藥品比起4.9元一瓶的“他巴唑”,也貴了近8倍。
  除了在患者中間呼聲較大,備受媒體關註的“他巴唑”,記者也從一些臨床藥劑師處瞭解到,在醫院的實際使用中,包括左氧氟沙星氯化鈉註射劑、維生素B2等一系列廉價藥品也已消失許久。“這些藥很多都是臨床必需用藥,即使有替代品,也有一部分人無法承擔替代品高昂的價格。”北京兒童醫院徐保平主任告訴記者。
  以兒童“紅黴素針劑”為例,據徐保平介紹,雖然兒童衣原體感染、支原體感染、百日咳等疾病都必須使用,兒童醫院對於這種藥品始終有所儲備,但由於其確實十分稀少,因此多年來只有新生兒科才“有幸”可以用到。
  釋疑
  新政是否會使低價藥價格失控?
  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後,藥品生產企業可依照實際成本及人力投入等因素調整價格,對於低價藥恢復生產流通能夠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然而,不少消費者也抱有懷疑,是否按照市場定價的方式,會導致這些原本物美價廉的低價藥價格不斷上漲?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價格司醫葯價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改革主要希望能夠建立一種更加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使企業能夠根據成本的變化情況,根據市場供求的變化情況來實時合理地調整價格。明確將符合日均費用標準的藥品納入清單。也就是說,企業實際上依然是在政府控制的標準範圍內來定價。
  據介紹,目前我國低價藥品絕大部分是多家生產、市場競爭的現狀,價格是否會出現大幅上漲不完全取決於一個企業,如果企業的質量沒有明顯的提升,想漲價很難。
  其次,今後低價藥品價格將在藥品使用的日均費用標準內進行制定,上漲的幅度可控,最多將漲到政府規定的日均費用標準上。
  新政能否增加生產者積極性?
  近年來,隨著藥品質量標準提升以及原材料人工等價格不斷上漲、生產線要求不斷提高,企業生產成本逐年上漲,低價藥品利潤空間不斷被壓縮,導致部分常用低價藥品出現臨床脫銷斷檔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基層醫院、藥店等單位,保證藥品價格合理,恢復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積極性的呼聲高漲,然而供應緊缺的問題卻始終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以國家衛計委定點生產甲巰咪唑片的北京燕京藥業有限公司為例,去年就曾經歷過近半年時間的停產。其負責人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承,只要生產,就是在做賠本買賣。作為國家基本藥物,燕京藥業生產的甲巰咪唑片在一些地區的公立醫院招標中,中標價只有一兩元錢,完全無法負擔人工、廠房、原輔料、水電氣等一路上漲的成本。
  “目前我們也在等待即將出台的藥品日均費用標準,希望有關部門在對價格的制定中能夠對前期各方面的投入做出更加合理的判斷,使生產企業的投入有所回報。此外,醫院、藥店等基層單位能否在日常工作中提高使用量、銷售量,也是決定是否參與生產的考慮因素之一。”在採訪中,一位藥企負責人告訴記者。
  同時,記者從昨天的發佈會上瞭解到,今後相關部門將把低價藥品使用量納入各級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內容,加快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調動醫務人員優先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藥師作用,引導醫務人員儘量用價廉質優的藥品,為生產企業生產“低價藥”提供信心。 本組文/本報記者 劉洋  (原標題:低價藥將取消最高零售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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