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吉林省紀委就端午節期間嚴明紀律強化監督問責、確保廉潔過節,向全省發出通知,進一步作出具體安排,提出嚴格要求。
  通知強調,要重申省紀委《關於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三項要求,反覆警示提醒,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帶頭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模範遵守關於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持續正風肅紀,確保廉潔過節。
  要扎實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成立監督檢查組,邀請新聞記者參加,深入商場、酒店、景區、私人會所,著力對端午節期間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公款購買粽子等節禮,以及黨員幹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藉機斂財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要充分利用糾正“四風”監督舉報平臺,實行節日舉報電話24小時值班、專人受理。對發現的問題要迅速調查,一經查實,一律按頂風違紀從重加重處理。
  要加大違規問題通報曝光力度,對端午節期間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的問題,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敷衍塞責,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吉林省紀委)  (原標題:吉林省紀委端午期間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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